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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培训案例
点击:2035 发布时间:2014-03-11 所属分类:财务审计 作者: 打印

 

    “喂,是聂老师吗?我们遇到了一个管桩的问题……”,打来电话的是腾飞房地产公司的财务人员,腾飞公司是去年新成立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人员配备较少,而且实践经验不足,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各环节涉及的税收问题不太熟悉,所以经常参加我所举办的税收培训讲座。

    今年,我们得知腾飞公司如愿拍得一块地准备上项目后,加强了与其财务人员的沟通和回访力度,随时与财务人员交流项目开发中遇到的税收问题,对电话中一时难以理解的实务问题给予发送电子邮件解答。我们悉心的服务也得到了腾飞公司高层的一致认可,连连称赞我们是“务超所值”。

    这次电话咨询的是其外购混凝土管桩另请施工队伍打桩如何结算的税收问题,我们在认真听取财务人员介绍的情况以后,告诉财务人员混凝土管桩属于包括在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的材料,结算时建设方应当要求承包方提供包括管桩销售价款在内的在工程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的建筑业发票,并据此进行付款业务和工程成本的会计处理。如果建设方是承包方建筑业营业税代扣代缴义务人,则需要按工程全额(即包括管桩销售价款和打桩劳务工程价款)计算并代扣代缴承包方建筑业营业税及附加。